
庾铭智律师
广东古谷律师事务所
14401201510125411
13802995346
广州市花都区曙光路129号(花都法院新大楼对面)
合同内容不真实时公证会被撤销?
在实际操作中,一旦确定某份经过公证的合同其内容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作出公证决定的机关提出异议,并要求撤销原先做出的公证决定。此外,即便没有当事人提出异议,公证处在发现上述问题后也应当依法自行撤销相关公证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已经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一)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二)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请公证的事实或者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方不同意时能单独申请合同公证吗?
合同公证是指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合同公证通常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这是因为公证不仅涉及到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还涉及到确认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如果一方不同意,则难以满足上述要求,从而无法单独完成合同公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事项。但根据该法条,并未直接规定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单独申请合同公证的问题在实践中,若一方不同意,则较难实现单方申请合同公证的目的。更具体的指导原则可能存在于地方性规定或司法解释中,建议针对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意见。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并未明确禁止一方单独申请合同公证的情形,但从公证的本质和目的出发,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双方同意并参与才能有效完成公证程序。
在合同内容被证实为不真实的情况下,无论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还是公证处自主发现,都有可能引发已出具公证书的撤销程序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